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把提升办案质效作为“核心工程”,通过建好用好审限预警、判后答疑、考核评价三项工作机制,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建好用好审限预警机制。通过微信、内网办公群,定期发布超2/3审限及临近5日、10日审限案件清单,将相关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平台,“点对点”提醒到位,督促限期结案。今年以来,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7.35%,超法定审结未结案件12件,较去年同期的58件下降79.31%,案件平均审理用时降至35天,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建好用好判后答疑机制。建立判前释法、判后逐级答疑机制,要求承办法官、主管院长对不服判决结果的当事人逐级答疑,切实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坚持“一审中心主义”“败诉方思维”,通过到法官学院轮训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裁判说理能力,提升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参考咨询意见,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力,形成一审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合力,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今年以来,该院上诉案件66件,较去年同期95件下降了30.53%,服判息诉率达80.53%,比去年同期提升7.52%,案件质量显著提高。
建好用好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激励作用,创新建立质效“红绿榜”制度,每月业绩量化考评会对18项重点质效指标进行通报,对“绿榜”部门及干警予以表彰,让“红榜”部门和干警表态发言,“数据说话”“批红夸绿”常态化,倒逼质效提升。今年1-2月份,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15件,诉讼结案率46.95%,较去年同期显著提升,案件呈“收案下降、未结案下降、结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良好发展态势,为首季度开门红奠定了较好基础。
今后,该院还将继续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助推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使“三项机制”在法院落地生根,实现渑池法院各项工作追赶超越,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