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金昆)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是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抓手,片刻不得停。
为持续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际成果。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始终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首要职责,在探索和实践中,聚焦群众之需、立足企业之求、顺应时代之变,坚持“四个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3月14日,阿尔山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审管办走进河滨社区开展“全民防诈、共守营商环境”主题普法讲座,充分发挥惩戒、威慑、预防功能,为社区群众和辖区企业积极贡献法律之力和展现法院之为。
期间,赵颖慧法官指出阿尔山市法院刑事审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的“四个保障”内容:一是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三是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法院工作服务中心大局。
讲座中,赵颖慧利用PPT展示,通过文字、数据和审判实践案例帮助参与讲座人员深入了解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街头诈骗等身边常见的诈骗类型和热点高发案件,并着重介绍其特点、产生的危害以及预防办法。期间赵颖慧还梳理指出了“P2P非法集资”、“消费返利骗局”、“理财产品诈骗”等热点高发投资陷阱的四个共性,即,承诺固定收益、收益率偏高、底层资产不清晰、借新还旧。提醒社区群众和辖区企业审慎辨别理财产品,切勿轻信所谓的“低风险、高收益”的宣传,选择合法合规的渠道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期间向现场人员发放《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宣传资料百余份。
下一步工作中,阿尔山市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全民防诈反诈”活动,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的触角,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宣讲,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正能量,共同守护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