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一审宣判
7名被告人利用网络勒索诈骗分获刑罚
2022-02-15 09:11: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林姗
 

  先在网络上扮“高富帅”诈骗女性,接着引诱男性“裸聊”进而敲诈勒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集团首要分子蔡某信获刑十二年三个月。

  2020年7月以来,被告人蔡某信纠集被告人洪某惠等人使用聊天软件搜索东南亚地区的年轻女性添加好友,通过虚构身份与对方发展为恋爱关系后,虚构事由欺骗对方钱款。

  在已查明的一起诈骗犯罪事实中,被告人洪某惠谎称自己系香港房地产公司高管,可以优惠购买房产后再卖出获利,来骗取被害人信任;被告人蔡某信则伪装成该房地产公司会计,与洪某惠一起以购买香港房地产需支付定金、手续费、税费等理由骗取被害人8万余元。

  在另一起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中,被告人蔡某信伙同“锋”(身份不详、在逃)以自己在澳门金沙娱乐香港分公司工作、可内部控制稳中大奖为由,引诱被害人在虚假的网站中投注后谎称其中大奖;被告人蔡某信则伪装成澳门金沙娱乐香港分公司的会计,以领取奖金需缴手续费、保证金、疏通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124万余元。

  虽屡屡得手,但蔡某信等人觉得这种“养猪杀猪”的诈骗方式“战线太长、来钱太慢”,想要拓展来钱更快的“新业务”。2020年12月以来,蔡某信纠集被告人洪某惠、严某琴、林某胜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勒索。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分工明确,被告人蔡某信负责人员管理、提供作案手机、电脑及软件、提供收款账户等,并雇佣被告人严某琴负责真人“裸聊”;被告人刘某祥负责教授作案方法、查看后台木马程序是否获取被害人通讯录、剪接用于敲诈被害人的“裸聊”视频及收取登记被害人的转账记录截图等;被告人洪某惠等人则负责通过社交软件添加香港地区的男性为好友,与被害人进行文字聊天并诱骗被害人下载木马程序软件,获取被害人的通讯录后由被告人严某琴与被害人进行视频“裸聊”,并录制被害人露出脸部及隐私部位的视频,以向被害人通讯录好友发送“裸聊”视频为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已查实2021年1月8日至1月20日间,仅13天时间该犯罪集团共计敲诈勒索4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各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蔡某信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该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洪某惠等六人系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按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蔡某信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获四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