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山东省聊城市两级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
帮助病残当事人筹钱治病
“感谢法院,感谢你们,为我们家解决了困难。自从孩子出事以来,你们法院没少帮了我们的忙,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啦……”当事人张某某的母亲激动地流下眼泪,用最朴实的言语表达着最真挚的谢意。
2021年12月3日下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师带领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赴临清市青年路街道某村,为困难申请人送去司法决定书。此前,中院通过积极协调,为申请人张某某筹集司法救助金20万元,在这个寒风凛冽的冬日,给这个极其困难的家庭送去了春风般的温暖。
2017年8月10日,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张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判令临清市某公司赔偿张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725787.13元,于某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张某某因交通事故致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被评定为一级伤残,需要专人护理,其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和年事已高父母需要扶养,全家以务农为生,无其他收入来源,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救助申请人家庭生活陷入了急迫困难。
聊城中院了解到张某某家庭的状况,对此非常重视,积极与基层法院协商,并将该案件报送至省法院,开启三级法院联动救助,及时为张某某筹集司法救助金20万元,有效缓解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鉴于张某某本人系植物人,处于卧床状态,行动极其不便,聊城中院王传师副院长亲赴临清,将救助决定书交到申请人及其亲属手中,并代表中院党组表达了关切:“家庭遭遇变故,我们深感同情,尤其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上学,对于孩子教育等困难及时找街道、政府寻求帮助,国家也都有相应的贫困生政策,有需要法院的地方,我们一定会尽力协调帮助。希望你们尽快走出阴霾,战胜困难,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面向未来。”
帮助困境当事人推销产品
1月29日下午,一位中年男子风尘仆仆地赶到高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并将一面绣有“老百姓的贴心人 为民服务好法官”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该院审管办法官安娟手中,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周某某依托开办净水器生产厂的表弟,自己开办一个贸易公司,主营净水器、热水器和净水器设备维修等业务。前段时间,经朋友介绍,周某某承揽了某学校订购20台热水器的业务。该业务通过微信聊天和实地考察确定样式规格数量价格,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履行合同时,某学校以规格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收货。无奈之下,周某某诉至法院。
该院在庭审调查中发现,原告周某某考察实物时,对热水器的规格没有认真确认,被告某学校也没有书面确认,经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如果判决,原告周某某将面临败诉风险,价值五万多元的热水器就会囤货滞销。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安娟了解到原告周某某家有瘫痪多年的妻子和年逾八旬的老母亲,如果判决后,周某某将会面临五六万元的压货,以致影响资金流动,生意将难以继续开展,不用说给妻子治病、赡养老人,就是这个春节都很难过得去。
为此,安娟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并建议由院里协调,帮助当事人周某某把涉案热水器推销出去,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对此,院领导非常支持,认为司法救助也是法院的职责,何况只是进行司法帮助。于是,安娟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几个乡镇和企业,把涉案大部分热水器帮助当事人周某某销出。
“像安娟法官处理这样的案件,全院每年都有许多件。法官都是结合案情从司法关怀、司法帮助出发,从解决纠纷争端、案结事了出发,多想办法,不机械办案。在法院看来挺小的事,在当事人那里就是天大的事,把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才是每一位法官的初衷和职责所在。”该院审管办主任宋绍忠感慨地说。
帮助困难当事人申请救助
“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意,给尹庭长送东西她也不要。今天送锦旗来就是想表达我的谢意,非常感谢尹庭长的帮助!”
1月26日上午,年近古稀的王某来到聊城中院,将一面绣有“人民好法官”字样的锦旗送到中院审监庭庭长尹继阳手中,朴实的话语中饱含着浓浓的感激之情。
王某是尹继阳庭长承办的一起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因案涉交通事故受伤,造成后遗症,腿部化脓急需手术治疗,但由于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一直无法就医。了解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后,尹继阳积极联系中院赔偿办和东昌府区法院,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明材料,做了大量的协调、指导工作,最终帮助王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7万元。
司法救助解困境,一面锦旗表心意。领到救助金后的王某特意来到聊城中院,送上精心制作的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尹继阳说:“能够帮助你们缓解生活压力、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就是对我们法院最大的宽慰。希望你可以好好利用这笔司法救助金治好病,争取早日度过眼前的难关。”
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表示,国家司法救助一头牵着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一头牵着彰显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司法救助为支点,为群众纾难解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