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徐晓艳)春节是销售白酒的旺季,眼看一仓库的白酒被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慌了,赶紧联系执行干警偿还了拖欠的140万余元的执行款。2月8日,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已圆满执结。
管城法院在执行许某申请执行李某涛、李某丽、河南某贸易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李某涛、河南某贸易公司向许某支付股权转让款、退股分红款142.6万元,李某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然而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于是许某向管城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管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房产等财产信息。执行干警经查控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涛名下银行卡内仅有两万元存款,一套房产存在联合抵押,抵押金额400万元,并被5家法院查封。
执行转机来源于申请人的一条线索。执行干警在与申请人了解情况中,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到,被执行人李某涛是做白酒生意的,其在中牟某物流公司曾租赁仓库用于存放白酒,但并不清楚目前是否还在租赁。这一线索立即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
1月26日,管城法院执行三大队大队长张春甫、执行员郭卫波、书记员王恒星一行立即驱车来到中牟某物流公司实地调查仓库情况。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曾租赁的仓库后,因中牟某物流公司起初不愿配合,于是执行干警通过紧邻的别家仓库攀墙看到该仓库内存放的的确还是白酒。
随后,执行干警与中牟某物流公司进行长时间的交涉,该物流公司最终提交了被执行人河南某贸易公司与物流公司的租赁解除协议一份、郑州某酒业公司与物流公司的仓储服务合同一份。执行干警根据情况调查得知,该郑州某酒业公司系被执行人李某涛儿子所有的公司,被执行人李某涛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于是当场将存放百余件白酒的仓库张贴封条,予以先行查封,并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涛父子可提执行异议。
然而,法院查封后的当晚,被执行人李某涛就和法院联系,要求解除查封,其同意向申请人许某支付140万余元解决案件纠纷,并于当晚将140万余元转账到法院账户。
第二天,执行干警来到银行办理了划拨存款手续,将140万余元执行款转入申请人账户。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