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萍(中)在北湖区法院101调解室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曾雅静 摄
现年61岁的李萍,年轻时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技术员。退休后的她,被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李萍发挥法律、心理学专长,积极参与定分止争,虽然忙碌,却乐在其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我自己的事。”在李萍看来,调解的虽然多是些物业纠纷、夫妻吵架、邻里摩擦、儿女赡养等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再小的事也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马虎不得。“小事不小看,件件尽心办,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成了李萍持之以恒的追求。
君联名都小区地处城乡接合部,位置较为偏僻,有过半业主房屋空置。“房子还是毛坯房,根本不需要物业,交什么物业费?”“我们没享受物业服务,物业费至少要减半。”“只要收了房就要交物业费,这是法律规定。”业主与物业公司针尖对麦芒,双方互不相让。
2020年7月23日,物业公司将200余户不愿交物业费的业主诉至法院,法院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室。李萍与调解室4名特邀调解员一起,运用他们摸索出来的“望闻问切”四诊法,了解案情,摸清症结,寻找突破,快速稳妥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每调解一起纠纷,我力争做到以法服人,以真心耐心感动人。”回忆起这个案子,李萍记忆犹新,当时连续调解长达9个多小时,她中饭都没顾上吃。
别人看来,调解是件“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有人说李萍“傻”,副处级退休干部,工资、地位该有的都有了,还这么拼,图啥?
“每次调解成功,内心就特别充盈,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
李萍乐呵呵地说,“做调解工作要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群众才会把你放到心坎上。”
2021年2月26日,在福田小区物业公司与一业主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中,业主欠交三年物业管理费共9000余元。李萍第一时间联系该业主了解情况,原来该业主是一刑满释放人员,由于有入狱经历,迟迟没有找到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温饱都成问题,更别提交物业费了。
李萍把这一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刑满释放人员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包容和关爱,为了解决他的工作问题,她四处奔波,托关系找熟人,最后终于在朋友一家店里帮他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该业主感动之余,借钱一次性偿还了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矛盾就这样迎刃而解。
这一起案件后,李萍成了大家心中亲切的“李大姐”。
调解室成立一年来,李萍个人通过视频、音频成功调处各类案件110起,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