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
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讲话强调
坚持协商民主 自觉接受监督
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贺荣主持
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势,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在人民司法过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现场。孙若丰 摄
民革中央副主席张伯军,民盟中央副主席张道宏,民建中央副主席、审计署副审计长秦博勇,民进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高友东,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龚建明,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曹鸿鸣,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光权在座谈会上发言。他们充分肯定人民法院工作,指出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他们就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抓好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周强感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要认真梳理吸收大家的真知灼见,切实改进工作、深化改革,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他表示,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是人民法院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在人民司法过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周强指出,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积极拓展接受民主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协商合作和沟通联络工作持续加强,意见建议转化成效明显,有力促进了法院改革发展,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周强表示,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抓好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健全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加强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推动改进法院工作。希望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智慧和共识,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王作安出席座谈会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密切沟通联系,健全联络机制,加强建议办理,为党外人士积极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提升了民主监督的实效。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责任,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充分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成效,为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出席座谈会。中央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