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山东济南法院作为全国20家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之一,开始进行改革试点的探索。
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改革试点工作呈现出统筹推进、全面发力、协同增效的新局面:2020年,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103849件,结案107217件,结案率同比上升2.86%;平均办案周期54天,同比缩短14天。2021年以来,一审民商事收案102501件,结案94658件,平均办案周期50.63天,同比缩短14.13天,改革试点成效日益显现。
“建议在各类合同中详细约定纠纷发生后处理纠纷的诉讼程序,对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处理纠纷。”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位于辖区内的金融机构、电信公司、物业公司等发出了一封温馨的“司法建议函”。很快,该司法建议就得到了积极响应。
这是济南法院在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中的一个场景。
高标准谋划
为高标准谋划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配套制度40余项,每月、每季度集中调度,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和稳步推进。
在济南中院的推动和引领下,济南13家基层法院也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程、实施细则,将改革试点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民事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
新思路、新举措、新探索。全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由此全面铺开。
按照“规则引领、诉源治理、简案速裁、优化资源配置、全流程网上办案”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济南法院坚持以机制创新为主线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落实改革试点“五项改革任务”走深走实。
在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济南中院坚持每月向最高人民法院层报改革情况,定期向市委、人大报告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通报,主动将试点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努力为全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贡献“济南智慧”。
统筹推进稳步落实
2021年10月的一天,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分调裁审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条信息,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家纷纷发表评论,为本院特邀调解员刘妍调解结案的一起案件点赞!这是一起跨国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原告男方远在肯尼亚,因为时差关系,律师刘妍经常在凌晨半夜加班加点给原告打电话调解,跟原、被告沟通次数达到40余次。在刘妍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女方一次性向原告男方当庭过付60万元,案结事了。
在济南法院,活跃着一批像刘妍这样的“特邀调解员”。他们在办案法官的指导下,凭借自身特长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在纠纷进入诉讼之前就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极大地减少了全市法院的诉讼数量,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生力军。
为进一步规范试点改革的运行,济南中院结合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大主题展开,以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试点改革以来,济南法院坚持在试点工作中统筹推进,稳步落实,在审判质效方面发生了五大变化:
一是司法确认工作得到加强,解纷方式更加多元高效。济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行特邀调解程序前置,诉前化解纠纷3.8万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052件,有效减少了诉讼增量,降低了群众解纷成本。
二是小额程序适用力度进一步加大,快速便捷终局解纷优势逐步呈现。2021年,审结小额诉讼案件25875件,适用率达27.28%,平均审理周期21.33天。
三是简易程序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诉讼资源实现合理有效节约。细化简案识别标准,实行简易案件自动识别、分流制度,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21年,适用简易程序(含小额程序)审结案件90382件,适用率达95.28%。
四是独任制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审判资源配置更加科学精准。2021年,适用独任制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1608件,适用率达96.57%,平均审理周期37.32天;济南中院适用独任制审结二审案件9233件,适用率达88.23%,平均审理周期31.33天,实现了“质”“效”同步提升。
五是推广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诉讼模式日益普及。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进一步普及“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2021年,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100%,在线开庭20826件。济南中院制定18条操作规程,并与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出台文件,对电子送达效力提出明确意见。
完善配套加强宣传
为确保试点工作整体、协调推进,济南法院打造“速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调裁一体化办案团队,建立民商事速裁团队53个,对团队办案情况实行量化考核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2020年11月12日,济南中院发布“劳动争议10大典型案例”。通过发布案例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探索专业化审判模式,促进“类案同判”“同案同释”。
“这里有不少的‘一’,第一的‘一’;还有不少的‘新’,创新的‘新’……”2021年2月5日,济南广播电视台“现在开庭”栏目记者刘莉莉来到历城区法院,现场体验试点改革带来的变化。通过“体验”采访该院立案、调解、旁听庭审等环节,刘莉莉以新闻记者的视角,叙说试点改革以来发生的“三件新鲜事”:
第一件,历城区法院有7个“民事速裁团队”。“速裁”,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作出裁判。在这里,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平均用时不到15天,最短的仅为5天。
第二件,就是“一案一群”。这是一种与当事人沟通的好方法:它一头连着诉讼参与人,一头连着法官和办案团队,从立案、送达、开庭到判决,每走一步,都能够及时、清晰地显现。
第三件,叫“抢单”调解。去年,历城区法院为登记在册的237名人民调解员,“定制”了一套具有“抢单”功能的全新调解平台,将包含当事人请求、证据、联系方式的基本案件信息,及时推送给调解员,调解员根据自己的专长“抢单”,大幅提高了人案适配度。
刘莉莉先后“体验”式采访了济南5家基层法院的试点改革情况,并第一时间通过电视节目把自己的感受告诉了济南市民。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济南中院积极运用全媒体形式,加大改革试点主题宣传力度,邀请媒体记者走进基层法院体验试点成效,拍摄试点改革普法短视频150余个,在媒体开办“繁简分流在济南”专栏,在济南中院微博发起互动话题“纪小槌说法”,阅读量达13.4亿。
百花齐放,群峰竞秀。经过近两年的改革试点工作,繁简分流在济南得到全面深入推广,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经验做法。
历下区人民法院“简案速裁”,将17类案件纳入速裁团队办案范围,实现分案由“粗分流”向“精递进”转变;市中区人民法院“建机制促小额”,紧紧抓住人、案、程序设计和激励机制四个关键点,全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由小额诉讼案件引发的信访不纳入对法官的考核;历城区法院建设“一案一群”智慧诉服系统,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长清区人民法院“智能化绩效考评”,形成以“数据采集、深度分析、结果运用”为主要功能的“1+122”智能化绩效考评体系,用足正向激励催化剂;章丘区人民法院构建“互联网+集约”机制,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力推行电子诉讼,实现一网通办、增速减负;平阴县人民法院采取“网格+法官”模式,开展“网格法官工作室”新探索,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线上咨询服务,打造“平阴版枫桥经验”;高新区人民法院实行“公证送达”,引入公证机构参与电子送达,实现审判辅助集约化,让审判团队“轻装前行”;济阳区人民法院通过“打通金融纠纷快速通道”,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电子送达条款,为纠纷化解提供快速通道。
从“要我用”到“我要用”
“以前,我在判决书上签字的时候,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现在不一样了,觉得手中的笔很重,每个字都是一份责任,都是自己荣誉的一部分……” 面对记者采访,高新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二级法官梁猛说出了自己的切身体会:“试点改革刚开始的时候,总担心出现失误,所以对使用独任制审理案件心存顾虑。但凡事总要迈出第一步,经过这一年多的摸爬滚打,我深刻感受到独任制的诸多好处,不但效率高,也有利于法官本身能力水平的提升。”
在济南法院审判一线,与梁猛的情形一样,尝到“甜头”的员额法官们参与试点改革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了破解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难题,主动适用独任制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长。一线办案法官从改革试点之初的“要我用”,逐渐转变为现在的“我要用”。2020年,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80件;2021年前10个月,人均办案242件,位居全省前列。
2020年以来,济南法院通过推行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效,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改革前缩短28.8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较改革前上升2.21%,改革试点在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量方面的红利明显释放。
王聪是历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她的案件排期本,通常都被记得密密麻麻、满满当当。为加快案件审理节奏,王聪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似乎都被带动了起来,少则每天六七件,多则每天二三十件。由于速裁工作较为繁琐,开庭又占用了王聪的大部分工作时间,所以她必须充分利用开庭间隙处理一些其他事务,而且也会经常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给当事人打电话做案件调解工作。开庭结束后,你一定会看到这样一幕:王聪团队总是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她说,能当天制作并送达的,绝不拖到明天。
很多当事人当庭拿到结案裁判文书后,会抑制不住内心喜悦地说:“真快呀!”“你们怎么这么快!”这一个“快”字,体现出当事人对济南法院,对王聪团队的赞赏和感谢。
2020年,王聪所带领的速裁团队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24件,案均用时9.9天,上诉17件,上诉率仅为1.66%,无一发回、改判案件。2021年前6个月,王聪团队审结民商事案件669件,案均用时7.1天,仍无一发回、改判案件。
审判质效的明显提升,促进了省会济南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济南中院“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两项指标,获得“样板城市”优异成绩,“执行合同”指标获得优秀等次,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天,走进济南中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能够深切感受到一种速度的气息,积极向上的气息,热情洋溢的气息,当然,还有改革创新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