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失信黑名单促商人“老赖”主动还款
2022-01-21 09:29:01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今天我来还款,不然生意太难做了,请把我的名字从失信黑名单撤下来吧!”1月6日,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联系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要还款,并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2020年,做水产品的老板郑某陆续向李某赊购水产品,后经双方结算,郑某尚欠李某货款2.6万元,李某多次向郑某催讨拖欠货款,郑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判决生效后,郑某仍然未支付货款,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郑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郑某并支付货款。随后,通过查控系统平台也未发现被执行人郑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然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郑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因郑某是生意人,当身边做生意的朋友发现他被纳入失信后,都不愿与其合作,导致生意很难做,脸面还丢失,于是郑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偿还欠款,并请求撤销失信黑名单。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