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购买钢材欠货款 诉前调解化纠纷
2022-01-18 20:27:53
中国法院网讯(黄小辉 甘兆扬)1月18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的形式,成功调处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4月至6月,某电梯公司多次向某物资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口头约定(未签到书面买卖合同),由物资公司将钢材送至电梯公司所建工地,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物资公司按约完成送货后,电梯公司尚欠货款202614元未支付,多次催收无果后物资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电梯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因案件事关企业切身利益,承办本案的立案庭法官受理起诉后当即开展诉前调处,在沟通中被告电梯公司负责人表示,对合同约定和欠款金额予以认可,但因公司目前经济困难,希望以分期方式偿还所欠货款。
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承办法官将调解重点聚焦于还款方式上,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耐心对当事双方进行教育劝导,积极引导双方体谅对方难处,理性处理问题,同时就还款事宜数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促使双方于1月18日上午达成调解协议:由电梯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分批向物资公司给付货款202614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案件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