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包”来了。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对于广大工薪阶层来说,大“红包”派得太及时了。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视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可能导致应纳税款提高,从而增加税负;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这笔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则可能仅需缴纳少量税款,甚至无须缴税。对一些人而言,此举可以节约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税收支出,政策“含金量”由此可见。这项政策本来在今年底到期,明确再延续实施两年,有利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产生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等一系列涟漪效应。
个税政策关乎百姓福祉,个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兹事体大。始于3年前的新一轮个税改革,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引入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还大幅提高“起征点”(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带来了一系列明显的变化。其中最显著者,莫过于广大纳税人尤其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普遍降低,且效果明显。权威数字显示,2019年,2.5亿纳税人直接受益,人均减税约1842元。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优化,个税在“分蛋糕”中的作用愈见重要。
改革无止境,个税制度优化永远在路上。推动个税制度更加完善、科学,继续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要进一步提高个税改革的敏感性以及与社会现实的适配度。去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公告,对参与疫情防治的相关人员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与时俱进、关注民生的例子。今次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也是出于同一种考虑。下一步,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行动态调整,比如适当提高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据实扣除、根据通货膨胀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等,让个税制度更富人情味。
个税的作用,不只是调节收入分配,同时还承担着其他功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政策实施,个税制度需要作出积极回应。比如,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提出要“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三孩”很快到来,因此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尽快给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打补丁”,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未来,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个税如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再分配领域,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这些调节力度,而且更重要的是提高调节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群体,税收尤其是个人所得税,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个税改革,要在精准性和有效性上花更多功夫,让个税税制更加公平、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