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12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荣主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着力提升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十四五”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关于开展档案规范管理“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法院案件归档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汇报。
贺荣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档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落实“十四五”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在档案收集、安全保管和开放利用上下功夫,推进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要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保管好、利用好红色司法档案,记录好、留存好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历史,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重要作用。要深入总结案件归档方式改革试点成果经验,严守安全底线,稳步推进电子卷宗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要在国家档案局指导下,加快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室建设,推动实现办公、办案、信访、庭审音视频等电子文件合规在线归档,促进档案工作信息化转型升级。要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机制。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下指导和业务交流,推动提升全国法院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服务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临萍出席会议。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