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27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如期举行。对于457万名考生来说,“考试期间住在哪”成了他们必须预先计划的问题。“平日不足200元的经济型酒店,考研期间涨到1000多元。”日前,山东济南考研房价格暴涨受到关注,“逢考必涨”一时间引发热议。
酒店考虑到盈利,依照客房入住率、顾客刚需性等客观因素灵活调整客房定价,本属于正常经营手段。然而,房价暴涨6倍实在太离谱了,显然这有悖市场规律,是典型的“乱涨价”。虽然酒店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可以自主定价不等于可以胡乱涨价,如此明显的趁考生之危的“敲竹杠”行为,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可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各大考场附近酒店、宾馆等“季节性”的“考研房”坐地涨价行为,在各地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房间贵得离谱,无疑让考生尤其不少异地考研学子来说很受伤。但受伤归受伤,最终恐怕也只能无奈接受这种“天价”房费,毕竟为考试入住酒店是刚需。
实际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经营者、服务提供方应当恪守诚信经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原则。从此角度看,酒店、宾馆“考研房”价格暴涨,不仅涉嫌违法行为,还严重侵犯了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有违市场伦理。
诚然,酒店、宾馆有自主定价的权利,随行就市调整价格属于市场行为,如果是明码标价且没有价格欺诈行为,同行行政机关不应当干预。正常来讲,自主定价权能使酒店获得一定有弹性的盈利空间,但现实很无奈,常常这样的权利到了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酒店手里,就变成牟取暴利的“法杖”,找准机会“狮子大开口”。
对此,笔者认为,指望酒店自觉合理定价是不现实的,需要各地市场监督、物价等部门加强监管,让“考研房”价格回归到一个合理水平,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有关部门的干预缺乏明确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当下,就关于酒店的法律而言,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适用全国范围内的法律,大部分都是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里面的所谓“软性”规定,参考价值并不大。有关部门在不得不“干预”的时候,也只能依据这些“软性”规定,采取约谈、警告等一些力度较轻的措施,很难真正起到长效干预的作用。
鉴于此,一方面在希望酒店、宾馆等商家应当严格自律,切忌为了一时小利毁掉长久信誉的同时,另一方面,国家更应该加强统筹,科学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来规制酒店行业,不能任其“野蛮生长”,酒店涉及到的业务范围比较广,关系复杂,也确实需要有针对性、专门性的法律文件,理清“合理涨价”和“违法涨价”之间的边界。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浮起瓢,当“考研房”价格暴涨乱象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时,采取临时性的监管措施,只是取得暂时性、阶段性的成效,可到了一定阶段,又再次曝出“考研房”价格暴涨的花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