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有速度有温度 两万余平方米厂房顺利腾退
2021-12-29 09:25: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陈雁哲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雷霆出击,顺利将一处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的涉案厂房强制腾空并交接完毕。

执行干警集结出发。

  厦门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与被执行人福建荣基汽车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283号的厂房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卖。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荣业公司以其与荣基公司存在租赁合同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虽已被驳回诉求,但荣业公司前法定代表人的前妻齐某长期占有并出租该厂房,自己亦居住在厂房顶楼。齐某在本案拍卖成交前后多次到法院闹访,情绪失控,甚至以自杀自残相威胁,企图阻碍法院的拍卖、交付工作。

当事人情绪激动与执行法官争辩,执行法官耐心释法。

  活动当天,先由两名女法警跟随买受人的车辆进入厂区,待齐某下来收取停车费时,法警随即贴身跟随控制,后执行队伍全部到位,并在现场拉上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

  齐某对执行行动产生对抗情绪,大声叫嚣。执行法官将齐某带至厂区内空旷安静处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我已申请再审,执行工作就必须停止!”齐某坚称。“你虽已申请再审,但依照法律规定,在再审结果未出来前,生效判决的执行不停止执行!”执行法官强调并告知齐某抗拒执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现场气氛有所缓和。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齐某签下腾房承诺。

家政人员在帮助齐某清理房间。

  经过2个多小时的现场沟通,最后齐某同意腾空房屋并签署承诺笔录,但提出其生活困难,该厂房七楼是其唯一的住所,且其生活物品较多,无法立即搬走。经查实,齐某在厦门无住所,且无亲人,考虑到齐某马上面临无处安身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现场与相关当事人紧急商议,由买受人自愿给予适当的安置补助。

  为防止齐某反悔,执行法官立即安排家政人员、家政公司进行了腾退工作。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现场腾房工作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