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监狱巡回检察自开展以来,截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中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自2018年5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了巡回检察制度。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全面推开,并持续发展完善。2020年11月和今年5月,最高检分两批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2018年5月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856次,通过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以及“回头看”,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159个,提出纠正违法3105个,已监督纠正26653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82个,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8人;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1062个。
为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在认真总结前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基础上,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通过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5份,检察建议书335份;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62件,已立案侦查4件6人,移送纪委监委线索25件;发现罪犯又犯罪线索2件;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763个。根据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杨春雷表示,在对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中,相对集中和突出的有:执法理念落后,不能适应新时代监管执法要求;部分监狱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警戒具使用等日常监管执法不规范,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个别监狱、看守所监舍存在违禁品,“牢头狱霸”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警力及硬件设施配置不能满足新时代监管执法需求,不少监狱和看守所处于超押状态,有的看守所实时羁押量接近设计羁押量的两倍;个别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尽责,严重侵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
为更扎实、稳妥推进巡回检察工作,最高检近日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明确巡回检察的目的和任务,并对巡回检察的开展方式、组织结构进行了具体规范,进一步健全刑事执行检察制度体系顶层设计。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凝聚巡回检察工作的司法共识,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力度大、跨度长、针对性强等优势,注重把巡回检察与“减假暂”法律监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督、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有机结合,切实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及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提升巡回检察的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