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昌邑区:欠钱不还 一说房子要被拍卖立马认怂
2021-12-24 11:10:27
 

  中国法院网讯(贺兴东)得知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且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被执行人房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归还欠款本息合计26万元。

  据悉,被执行人房某因需要进行资金周转向申请人张某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并向申请人出具载明借款信息的借条。然而,在还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房某却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便以生效判决书向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干警在该案立案后便立即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经线上线下财产反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房某名下的一处房产房籍进行查封。在送达查封裁定书过程中,被执行人房某开始故意“失联”,不但拉黑了法院电话,同时也拒收法院送达的相关司法文书。

  该院在作出查封公告后,至案涉房屋进行线下走访调查。首先至小区物业进行调查,经查询,案涉房屋登记的业主信息就是被执行人本人,且2021年物业费已缴纳完毕;同时,至案涉房屋的管辖社区查询案涉房屋的住户登记信息,同样业主为被执行人本人。该院遂至案涉房屋张贴查封公告及执行裁定书。

  第二天,被执行人房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告诫房某,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人都要尊重它,只要积极履行义务,自然会得到当事人的谅解;如果消极履行,故意拖延,对法官避而不见,甚至逃避履行义务,那得到的就是司法强制力的惩戒,拘留、罚款、更严重的法院还会追究其拒执罪。房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次的事件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教训,一旦失去了信义,不但失去了多年的朋友,还让自己戴上了“老赖”的帽子,连家人都跟着受到了影响,自己以后一定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12月20日下午,被执行人房某主动来法院还清剩余欠款本息、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计26万元,申请执行人张某向该院提交结案申请,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有效提升。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必须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心存侥幸、逃避、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必将付出经济、信用甚至人身自由的代价,在社会生活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有力震慑了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下一步,昌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