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公开审理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1-12-23 17:31:01
 

  中国法院网讯(张萌)12月22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次合议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峰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马军武、员额法官魏朝彬担任审判员,以及从人民陪审员库随机抽选的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据了解,这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分别为在油条制作中添加明矾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利用工作之便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以及在卤肉汤内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程某阳、田某红、刘某群均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真诚悔过道歉。该三起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此次庭审系洛宁法院首次的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旁听案件的审理。该三起案件的审理,有助于警示和预防同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害消费者食品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者和不法行为,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为建设平安洛宁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