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军)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上门执行,倾力调解,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
据悉,原告卢某与被告胡某都是95后,经朋友介绍结识不久,便于2021年2月,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闪婚”并同居生活。原告先后7次通过微信转账给被告彩礼,以及购买三金、电动车等钱物,共计19.6万元。原、被告因认识时间短,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一般,不久被告便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分手,并离家出走。多次催要彩礼无果,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
原告卢某诉被告胡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睢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胡某及其父母返还卢某彩礼款10.05万元,卢某返还胡某置办的电视、冰箱、空调等嫁妆。判决生效后,卢某按照判决向胡某返还了嫁妆。胡某却一直未履行义务,后在法官的要求下缴纳了5万元执行款,之后便杳无音信。卢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敦促引导被执行人胡某自觉履行义务。刚开始,胡某抵触情绪很大,不仅不同意返还余款,还强烈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多次传唤胡某拒不到庭,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尽快结案,执行干警转换工作思路,既然传唤不来,便主动上门沟通。在胡某家中,面对胡某的撒泼耍赖,执行干警深入细致地给胡某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同时又与胡某父母耐心沟通,并通过一些执行案例以案释法,表明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胡某及其父母三人都将面临强制执行措施。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调解斡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解协议签订后,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被执行人胡某的父亲当场将4.5万元彩礼款退还给申请人卢某,其余部分申请人卢某写出书面声明自愿放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