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1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了解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3个方面对公众的节水意识、用水行为、节水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节水制度政策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设施能力得到强化,示范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8.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9.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左右,用水效率总体上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力支撑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但我国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水安全新老问题交织,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日益突出,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必要通过节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节约用水是破解我国复杂水问题的关键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节约用水涉及社会各行业领域,需要全体公民共同行动。发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有利于强化公众节水意识,促进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范》宣贯落实,面向全社会广泛推行,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推进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附全文:《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附件
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第一条 了解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懂得水是万物之母、生命之源,知道水是战略性经济资源、控制性生态要素,明白节水即开源增效、节水即减排降损;了解当地水情水价,关注家庭用水节水。提升节水文明素养,履行节水责任义务;强化节水观念意识,争当节水模范表率;以节约用水为荣,以浪费用水为耻。
第二条 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按需取用饮用水,带走未尽瓶装水;洗漱间隙关闭水龙头,合理控制水量和时间;洗衣机清洗衣物宜集中,小件少量物品宜用手洗;清洗餐具前擦去油污,不用长流水解冻食材;正确使用大小水按钮,不把垃圾扔进坐便器;洗车宜用回收水,控制水量和频次;浇灌绿植要适量,多用喷灌和滴灌。适量使用洗涤用品,减少冲淋清洗水量;家中常备盛水桶,浴前冷水要收集;暖瓶剩水不放弃,其他剩水再利用;优先选用节水型产品,关注水效标识与等级;检查家庭供用水设施,更换已淘汰用水器具。
第三条 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宣传节水洁水理念,传播节水经验知识;倡导节水惜水行为,营造节水护水风尚。志愿参与节水活动,制止用水不良现象;发现水管漏水,及时报修;发现水表损坏,及时报告;发现水龙头未关紧,及时关闭;发现浪费水行为,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