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能做课外体育培训的执教人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课外体育培训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场地条件?课外体育培训有哪些安全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日前印发了《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上述问题都有了明确答案。
国家体育总局在文件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完善课外体育培训治理,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
这份文件中提到的课外体育培训指的是,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面向7-18岁儿童青少年开展的课外体育指导、培养和训练活动。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包括: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学校体育社团等。面向4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体育培训行为参照执行本《规范》要求。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场地设施要求、课程要求、从业人员要求、内部管理要求、安全要求、附则等7章共28条内容。其中,第四章第12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第13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等信息。第14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对于课外体育培训的场地设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开展课外体育培训,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在课程要求章节中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在《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中,第六章关于安全的要求最多,总共有6条。其中,第23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第26条规定,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为参加培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此外,在第五章内部管理要求中,明确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体育教师、教练员承担课余训练、课外体育活动、指导参赛等计入工作量,在绩效工资中实施分配。
清华大学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雪莉表示,“双减”文件出台之后,课外的体育培训市场需要有所引导,《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出台体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担当和作为。
王雪莉说:“首先,这份文件有很强的引导作用,它的一个基本目的是希望明确从事课外体育培训的相关机构要符合一些最基本的要求。第二,文件对于一些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场地设施、执教人员公示、背景调查等,这些要求让以前一些比较模糊的地方变得更加明晰。第三,因为接受课外体育培训的主体是7到18岁的青少年,因此文件把安全方面的要求摆在了突出位置,涉及安全培训制度、演练、设施、保险等方面,这种导向作用是非常突出的。”
王雪莉注意到,文件中大多数要求是用‘应’来表述,而不是用‘禁止’。例外的是文件的第十九条,它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禁止向参加体育培训人员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教唆、帮助参加培训人员获取和使用兴奋剂,这体现的是底线思维。王雪莉表示,这份文件更多地还是通过引导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并没有明确如果相关机构没有达到要求会有什么样的方式去监督、管理。不过,有了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之后,地方体育局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对相关机构进行管理乃至处罚时就有标准和参照了。
王雪莉认为,在“双减”文件出台之后,《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推出对于体育培训行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加具体的、可执行的一些标准,在与标准的检查对照中也可能会有一些约束性的举措。
“先有规范后有标准,这也是行业管理的有序步骤。”王雪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