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灵活执行依法保障31名购房人合法权益
2021-12-14 15:01:47 | 来源: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追回逾期交房违约金12万余元,切实保障31名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孙某等31名购房人与被告青岛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原告依合同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逾期未交付房屋。原告诉至法院后,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2021年10月,孙某等31名购房人向城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已被另案冻结。考虑到公司经营需要,法院暂未对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沟通,针对争议问题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所有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城阳法院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刚柔并济、善意文明执行,寻求多方共赢,用心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