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常悬扫黑恶 忠诚履职护平安

安徽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纪实

2021-12-12 08:3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公正高效审理电信诈骗案件,全方位开展反电诈宣传,帮助百姓护好“钱袋子”;强化少年审判工作,切实当好少年成长的“护航者”……

  今年以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五项具体举措,认真落实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力推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更大安全感。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今天能领回多年前被恶势力强行收走的钱,不仅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扫黑除恶斗争带来的安全感,更有满满的获得感。”

  近日,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财产刑执行款发放现场,因姜正欣等11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蒙受损失的41位受害人,领到了共计74万余元退还款,这让他们格外开心。

  这起社会影响很大的涉恶案终审宣判后,裕安区法院成立了执行专班,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执行干警将违法所得全部追缴到位,发放给受害人。

  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以来,这样的场景在安徽各地法院已是常态化。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交出一份出色的答卷:共审结黑恶案件126件,执行到位黑恶案件财产刑金额31.38亿元,摸排移送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83条,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91份。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安徽高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安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说。安徽高院先后召开10多次会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精心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安徽高院着重完善工作机制,副院长张兵先后带队到宿州、阜阳、蚌埠等市法院开展专题调研,⇨下转第四版⇨上接第一版掌握市县两级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安徽高院制定出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从组织领导、依法惩处、职能延伸、督导考评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扫黑除恶工作进展,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常态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后,全省法院严格公正司法,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强力推进案件办理、依法庭审、黑财执行。”张兵说。全省法院严格落实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扫黑除恶规范性文件精神,坚持证据裁判,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各中院充分发挥二审作用,今年以来二审发回重审2件、改判18件。

  全省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截至今年10月底,以涉黑定罪判决生效的187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比例明显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占比,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各级法院认真抓好大案审判,审结省扫黑办挂牌案件9件,专项斗争期间受理的全国、省扫黑办挂牌案件已全部审结;一审黑恶存量案件于5月底前全部清结,今年新收案件结案率同比提高。

  “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是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的具体行动。安徽高院推进院领导包保和执行局常态化督导相结合工作机制,执行局成立扫黑除恶“黑财清底”执行专班,不断加大执行督导力度。各中级、基层法院打好追缴、没收、财产刑等财产处罚手段“组合拳”,加强依法规范执行,提高执行效果。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在执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2223件,已执结2011件,执结率达90.46%。

  护好百姓“钱袋子”

  李妙萍等17名被告人在网络上搭建投资平台,以高额盈利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在平台充值骗取资金,共骗取250余人钱款,共计923万余元。

  不久前,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判处主犯李妙萍有期徒刑十四年一个月;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二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提高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黄山区法院在组织干部群众旁听庭审的同时,通过网络直播、LED显示屏、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高发多发,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比较大,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安徽高院组织涉及反电诈审判业务部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有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会议精神,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电诈案件、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合议庭,提升审判效率,加强调研,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犯罪手法典型、被告人身份特殊、涉案金额巨大等典型个案进行分析,及时归纳总结,提出依法审判此类案件的措施。

  安徽高院还对各市的案件数量以及不同的案件类型进行比较,及时归纳总结案件特点,统一裁判尺度,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统一此类案件证据标准的认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提升打击效果。

  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电诈案件1719件,挽回经济损失6297.58万元。

  多一人知道,少一人受骗。各级法院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契机,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作为平安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以案释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全方位延伸宣传触角,在全社会形成反电诈浓厚氛围,帮助百姓护好“钱袋子”。

  开创少年审判新局面

  “李法官,感谢你们做工作,小丽终于回家去上学了。”给法官打电话的是小丽的父亲。他曾为女儿愁白了头发。

  11岁的小丽通过网络与16岁的小强相识并早恋,并导致自己怀孕。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考虑到小强认罪态度较好,结合社区评估意见及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该院依法判处小强缓刑。

  今年9月,判决生效后,小丽父亲向颍东区法院求助,称小丽终止妊娠后,仍居住在小强家,不愿回家,请求法官劝说小丽回家上学。

  颍东区法院法官立即邀请颍州区司法局、妇联负责人和心理辅导员一起来到小强家中,向小强的父母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并对小丽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一周后,小强的父母护送小丽回家。

  这是颍东区法院今年5月挂牌成立少年法庭以来,判后帮教未成年人的一个成功案例。

  除了依法审理好未成年人案件,该院少年法庭法官先后到3所学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等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颍东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效是安徽法院少年法庭建设的一个缩影。

  安徽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把少年法庭建设列为省高院、全省法院和司法改革工作要点。董开军多次就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提高未成年人审判质效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3月,安徽高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5月实现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审判组织全覆盖。有5家法院单列少年法庭机构,宿州、马鞍山等13个市在中级、基层法院加挂少年法庭牌子,合肥、蚌埠、铜陵3个市集中管辖辐射市域和县域,黄山、安庆市把市域的未成年人案件统归一个基层法院管辖,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得到有效保护。

  “省高院统一了全省少年法庭名称标识、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实现了统一审判管理,完善评价考核标准等,完善了工作机制。”张兵介绍说。

  安徽高院先后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调查指引、社会调查操作规程等7项配套制度,规范合适成年人到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封存轻罪记录等流程,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推进未成年人案件“3+1”综合审判改革,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权益保护;严格审查侵害未成年人罪犯的减刑、假释类案件。

  为切实实行双向保护,安徽高院会同省检察院出台常见犯罪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从严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同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又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

  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共判决生效未成年被告人928人,审结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8086件、行政案件293件。

  全省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发放宣传册,举办法治讲座、法院开放日、法治夏令营,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治教育。同时,各级法院加强以案释法,选取适宜案件组织青少年旁听,组织模拟法庭,开展刑事庭审进校园活动,并选派了260名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资深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制课,切实当好少年成长的“护航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和人身权益的“守护者”。

  此外,安徽高院还通过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联席会议、交流研讨等方式,推进构建“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时,通过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配合,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等职能延伸工作,推进构建“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开创少年审判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