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问题难抉择 法官倾心解纠纷
2021-12-09 14:36:00
 

  中国法院网讯(胡荣 彭育林 廖诚韦)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父亲为了让女儿更舒心更健康的成长,将女儿的抚养权交给了母亲。

  据了解,刘某和江某原系夫妻,婚后仅一年便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一儿一女均由丈夫江某抚养,刘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两人分开后,女儿非常不适应没有母亲的生活,经常要求江某给刘某打电话,要刘某接她走。刘某思前想后,向江某提出变更女儿抚养权的要求,但江某舍不得女儿,因此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充分从孩子内心情感等因素综合考虑,认为女儿小江虽年仅4岁,从双方家长的客观描述和孩子的情感需求来看,其随母亲刘某生活会更有利于身心健康。为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遂多次做江某的思想工作。江某很疼爱女儿,执意不变更抚养权,承办法官并未急于求成,而是代入自己为人母的心理状态与他推心置腹,让江某意识到女儿在情感上确实会更依赖母亲。江某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不得不考虑女儿的心理需求,忍痛割爱。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江某同意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给刘某,且均应互相保障和配合对方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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