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第30个“国际残疾人日”。对于上海的无障碍设施,残疾人群体还有哪些改进的建议?上海如何提升管理的人性化尺度,让城市更有温度?近日,有媒体记者跟随体验残疾人士真实出行情况,体验发现公交无障碍翻板挺好用,地铁服务耐心贴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出站、乘无障碍电梯。但一些地方无障碍出口提示少,有的不见无障碍标识。
从记者体验来看,上海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了上海的包容性发展思路。比如,日前上海市残联开展“法治礼包”送进社区活动,帮助残疾人及家属提高依法维权能力。通过帮助残疾人维权,必然倒逼无障碍环境建设得更好。
实现对残疾人平等保护,根基在于认可人的多样性与平等尊严,认可残疾人作为人权主体的丰富个性及其切实享有各项权利所需要的外部支持。这就需要各地在权利保障的起点上,确立对残疾人不同身心能力构成的平等认可,在权利保障的过程中,实现对残疾人可行能力平等的积极支持,在权利保障的结果上,促进社会对残疾人身心机能多样发挥状态的包容乃至欣赏,最大限度扩大残疾人的受益面。
以近年来的热门话题“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例。尽管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快这方面的进程,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在某些方面,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更美好生活需求。除了创新工作方式外,更应当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进程,在立法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例如,制定实施无障碍的强制性标准,明确相关主体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对禁止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盲道建设和使用不规范等行为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平等对待的要求,让高质量发展无障碍、高品质共享新生活成为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早在2012年,我国就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此外,北京市、上海、深圳等地也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了立法。像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就从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希望各地与时俱进,通过更完善的地方立法先行,让残疾人更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