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2011年,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经过不懈努力,我国交通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据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从原来的2亿多辆增长至3亿多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从2亿多人增长至4亿多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的城市从23个增加到近70个……而与前几年相比,道路通行秩序越来越好,文明礼让、文明出行、文明驾驶等越来越多,人们的交通法观念越来越强。
交通法观念的提升,与各项活动开展肯定有关,对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出门后,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遵章守法,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然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仍存在,有时还很严重,这就提醒我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违反交通规则,交通陋习必须改正。
出行路上,如果你是司机,请系好安全带,不能违法停车,也不能超速驾驶;既不能疲劳驾驶,也不能酒驾。无论你是司机、乘客或是路人,路途中不要看手机。看手机会降低人的反应能力和速度,存在安全隐患。作为司机,还要礼让斑马线;作为路人,千万不要闯红灯……
毫无疑问,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是为了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可见,守规则除隐患,每天应是“交通安全日”。即使不是在交通安全日,也要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养成遵章守法的习惯,为交通安全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