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多发势头
2021-11-29 09:41:37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陈慧娟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寄递”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最高检于日前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邮政快递业发展迅速,快递业务量从2010年的23.4亿件上升至2020年的833.6亿件,增长近35倍,年均增速达43%,目前日均快递业务量超过3亿件。”据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介绍,由于寄递渠道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货分离、隐蔽性强等特点,“互联网+寄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贩运毒品、涉枪涉爆物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在毒品等犯罪案件呈一定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相关犯罪却逆势上扬。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告诉记者,寄递违禁品种类繁多,包括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伪劣商品,假药,假币等。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涉及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数量较大。

  据了解,检察机关起诉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数量由2017年的1016件1911人,上升至2020年的1830件3097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数量由2017年的45件67人,上升至2020年的226件490人。

  “涉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查办难度较大。犯罪分子多使用暗语进行单线联系,甚至使用国外聊天软件或阅后即焚的小众通信软件进行沟通,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在寄递收发环节,采取雇佣他人代收、寄递或转交的方式逃避打击。”元明说。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最高检全面调研分析了寄递违禁品犯罪、寄递安全监管相关情况,总结出目前主要还存在寄递安全监管能力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匹配、寄递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寄递安全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寄递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寄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据此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

  事实上,近年来为推动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国家邮政局推动了邮政法修正实施、快递暂行条例颁布施行,还将寄递安全纳入反恐怖主义法管理范畴,出台了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20余部行业标准。

  如何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寄递安全防控能力?金京华表示:“我们将加大营业处理场所视频联网、安检机联网‘两联’应用,利用现代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抓好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完善日常监管、企业自律、行政处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同时,国家邮政局还将严格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安全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元明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将寄递新业态及时有效纳入监管范围,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斩断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