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上午10:00,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长江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黄河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竹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推动大江大河生态保护治理方面的工作进展?
杨临萍副院长答: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赴长江、黄河流域考察,对加强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作出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构建新时代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面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牢固树立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分别就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出专门部署,强化监督指导,全面加强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司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长江、黄河流域指导意见,并于今年3月长江保护法实施之际,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上个月,发布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导意见。通过上述系列司法政策文件,明确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各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江大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强化多元共治,全面构建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健全审判组织体系。目前,长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分别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人民法庭等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793个,先后成立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机制,基本实现专门化审判机构的全覆盖。完善案件集中管辖。结合流域生态系统特色,构建契合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需要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加强流域内集中管辖法院内部以及集中管辖和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协同审判。如江苏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江西依托“五河一江一湖”实行集中管辖。拓展流域司法协作。指导构建长江经济带“11+1”、黄河流域九省区和长江上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等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全流域司法协作模式基本建成。推进外部协调联动。先后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流域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长江委、黄河委等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流域环境治理格局。
三是促进良法善治,推动形成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规则新体系。准确理解适用法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宪法为根本遵循,正确理解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严格适用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等相关规定,全面梳理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为主干,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立法草案等专门立法为重点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推进流域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化。制定完善司法解释。研究起草或修订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环境保护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环境侵权等司法解释,加大裁判规则供给。本次会议发布的两个纪要,就是针对长江、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反映的重点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先后审理形成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三清山巨蟒峰案、长江“鳗鱼苗”案、“绿孔雀”案、“五小叶槭”案等一系列标志性案件,有力推动长江、黄河流域环境治理法治化进程。刚才,竹梅庭长发布的黄河案例,将为黄河流域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指引。下周,我院还将集中发布一批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指导性案例,请各位记者朋友关注。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着力丰富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新实践。深化环境司法公众参与。注重发挥专家辅助人、人民陪审员在环境资源案件事实查明、评估鉴定等诉讼活动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公众对流域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成果同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应用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事项在线跨域办理,提升数字时代流域环境司法的智能化水平。讲好流域环境法治故事。运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发布首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典型案例5批5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批20个,以生动的司法实践回应人民关切,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问:甘肃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承担着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请问甘肃法院在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和保持水土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席小鸿副院长答:甘肃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的重要指示,始终将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树立“保生态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依法支持牧区水利、小水电代燃料、黄土高原淤地坝等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二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维护水电基站合法开发利用的同时,强化对水电基站建设管理的司法规制,配合开展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5个中小型水电站的关停整改,保障生态水下泄及下游地区的灌溉、养殖等权益。
三是依法审理涉及流域取水、用水、采砂、保护区和功能区管理及水沙调控、河道侵占等各类行政许可、确权、处罚行政诉讼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是防止和纠正过度开发水资源、无序取用水等行为,会同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联合行动,通过司法手段倒逼发展规模、发展结构、发展布局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问:河南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省份之一,法院在严格控制高排放高能耗“两高”项目,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韶华副院长答:近年来,河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黄河生态的“高排放”行为。依法惩处黄河干流及流域水、土壤、大气等倾倒排放固体废物、污水、废气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严格环境准入管控举措,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坚决遏制“高排放”行为。
二是依法引导黄河流域“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河南法院主动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刚性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环保禁止令、诉讼保全等司法手段促进高耗能产业转型,支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刚刚发布的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诉某化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就是人民法院鼓励企业改进治污技术,用技改资金折抵环境修复费用,推进节能减排、绿色清洁生产的生动案例。
三是创新黄河司法保护机制。我们先后推出省内黄河干流、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由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专门化、专业化审判;结合河南段黄河生态和治理特点,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26条司法意见;在省内黄河流域设立16个司法保护和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司法与行政衔接机制和跨省司法联动机制,创新多元生态修复方式,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机制保障。
问:请问山东法院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张成武副院长答:近年来,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法院和山东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联合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与山东黄河河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会商,预防和化解涉黄河矛盾纠纷。建立巡回审判机制,沿黄法院设立了20处黄河巡回法庭,实现黄河流域巡回审判全覆盖、司法保护黄河零距离。建立司法修复机制,联合黄河河务等部门建立16处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二是积极参与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322件涉黄河民事案件绝大部分涉及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山东法院服务保障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理念,依法审理涉及候鸟迁徙地等野生鸟类资源保护案件,助力提升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2021年东营中院针对黄河三角洲内建设汽车试验场项目可能影响鸟类迁徙、繁衍等生态安全问题,多次召开协商会,促使汽车试验场更改原先规划,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黄河三角洲已经成为“鸟类国际机场”。
三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黄河三角洲所处的东营市因油而生,但油泥砂污染问题一直存在。山东法院积极探索,能动司法,为油田解决油泥砂污染问题提供司法支持。在各类案件中,通过司法手段促使油田转型升级,彻底结束了油田开发四十多年来遗留的油泥砂污染环境问题,也为企业后续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动力。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黄河入海口视察,发表了重要讲话,极大增强了山东法院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服务与保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时刻牢记总书记嘱托,扛牢责任、奋楫扬帆,奏响黄河“大合唱”的山东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