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从“一张床”“一间房”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上海今明两年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十四五”目标总量的一半以上。
“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较大程度上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2021年—2022年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十四五”目标总量的一半以上。
上海将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强调准入广覆盖、租期更稳定、租金可负担、户型小而美。面向社会供应的项目,初次定价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后续调价时,年涨幅最高不超过5%。
为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持有经营期间中长期融资难题,上海落实长期贷款、发行债券和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3项国家支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此外,上海增加3项支持政策,支持引导中央在沪企业,市、区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承租家庭未成年子女就地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管理服务和物业服务范围。
“十三五”以来,上海已供应150余幅租赁住房用地。在这些土地上建设的约1000万平方米、近20万套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后,利用新出让租赁住房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以及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按不低于15%比例配建的租赁住房,主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区统筹,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600米内等交通便利区域集中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