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阳光执行 强制腾房
2021-11-24 08:51: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海磊 江继业 吴晓琳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干警在人大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及见证下,对一处逾期拒不迁出的司法拍卖房产开展腾房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向人大代表介绍情况。
现场拉起警戒线。
执行干警贴封条。
买受人签署法律文书。
原告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告沈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沈某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向该房地产公司偿还债务39万余元,房地产公司遂向江海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失联等多种方式试图规避执行。江海区法院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以74万余元的价格成交。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迁出义务,江海区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方式交付房屋。
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并维持现场秩序,对涉案房产展开现场布控。开锁公司将房门打开后,执行干警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登记,执行过程有条不紊,执行现场井然有序,同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开透明。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勘验、物品清点后,执行法官将拍卖房屋交付买受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