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部分城市已经采取了针对噪音污染的专项行动,收到一定效果。但要形成长治长效,关键是要对症下药。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机动车的数目迅速增加,人们上班出行更多选择使用私家车,但这也使得城市交通拥堵变得越来越频繁,机动车喇叭噪音成为城市的主要噪音源,对人们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机动车喇叭声是交通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具有瞬发性、音量高等特点。小轿车喇叭声瞬间噪声值超过70分贝并接近80分贝,大车的鸣笛声更会超过80分贝。根据我国《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其中的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超过即为环境噪声污染。在大部分中小城市交通要道、商圈等地,也都有显著标识提醒驾驶员请勿鸣笛,但在上下班高峰期,拥堵的道路、急躁的情绪让人们对规则和法律熟视无睹,机动车喇叭噪音污染已经远远超过临界值。
噪音问题为何无法得到有效治理?首先在于执法难。市政管理、环保局、交巡警都有执法权,多头管理,造成了政出多门,导致维权困难。现在大部分地区噪音污染主要由环保局受理,但其主要针对住宅区周边工地施工噪音污染等违法问题,难以处理类似机动车喇叭等瞬发性的噪音污染。其次就是难于取证。作为瞬发性噪音源,经过车辆太多,即停即走,检测困难,很难界定由谁发出。最后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实际生活中车辆喇叭噪音违法基本不会被处罚,许多驾驶员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继续违法,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在违法。一系列原因导致了噪音污染成为了城市顽疾,久治不愈,市民不堪其扰,却无处发声。
现在部分城市已经采取了针对噪音污染的专项行动,得到一定效果。但要形成长治长效,关键是要对症下药。
首先,针对噪音污染,应从立法层面规范执法标准,确定执法主体,避免多头执法的情况再次出现。
其次,相关部门应严格执法。闹市区等机动车是噪音污染的重灾区,可以采用高科技执法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模式,平时利用摄像头和音频收集器锁定现场违法车辆,自动记录上传入库,重点时段采取交警现场执法的方式,双管齐下让驾驶员牢记违法教训,不敢再违法。
再次,媒体应加强对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驾驶员和广大市民意识到在禁鸣路段鸣笛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报道,鼓励形成谦让、和谐的社会氛围,让驾驶员朋友消除心浮气躁的情绪。
最后,有关部门应在城市道路设计和规划方面多下功夫、提前谋划,加快旧城道路改造,疏导城市交通拥堵,科学合理设置红绿灯,破除城市治理中难点和痛点,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