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固废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时表示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防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
2021-10-22 21:46: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俏
10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沈亮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新修订的固废法的贯彻实施,积极防治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
沈亮表示,各地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进口、收集、贮存、转移、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相关犯罪行为,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慎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救济原则,准确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妥善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支持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形成有效合力。
沈亮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裁判规则,修正了《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审理生态环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在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方面,沈亮表示,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参与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拓展在信息资源共享、纠纷调处化解、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协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