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通俊 曾晶晶)“太感谢法官了,几十万借出去那么多年,今天终于拿回来了!”电话中,申请执行人肖某激动无比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过法官长达半年的倾情调处,各方当事人终于签订协议达成和解。
几年前,被执行人罗某与刘某夫妻二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执行人肖某借款50余万,最后却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借款。肖某根据判决书向望城区法院申请执行,并诉请拍卖刘某名下已抵押给肖某的一处房屋。然而调查后,执行法官竟发现该房屋已被案外人邓某居住了两年……
原来,这处房产还涉及了邓某与罗某夫妻的另一场合同纠纷。2018年9月,邓某、罗某、刘某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罗某夫妻二人将案涉房屋出卖给邓某,邓某先期出资45万元将抵押贷款还清,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但罗某在收到45万元的购房款后,未按照约定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而是用于投资且亏本无收。
因此,邓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要求强制解除抵押并办理过户手续。但该房屋尚有肖某的抵押权没有解除,无法过户,且邓某已另行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案件尚在二审过程中,故法院驳回了邓某的执行请求。
这一套房屋干系着两方利益,如果径行启动拍卖程序,实现了抵押权人肖某的债权,买受人邓某的权益将无从保障,后期腾房也会遭遇巨大阻碍;若不启动拍卖程序,肖某的抵押权又无法实现。
如何妥善解决纠纷,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协商,情理并重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肖某承诺只要罗某、刘某支付40万元就同意解除抵押,其他的债权自愿放弃。在法官的督促下,罗某、刘某筹集到40万元,偿还了肖某的抵押贷款,并顺利将房子过户给邓某。至此,这起房屋牵涉的多重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