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1-09-27 15:15:3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9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国内外新形势,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8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会议为人民法院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14736件,审结13946件,年均增幅达18%;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158件,审结189件(含旧存),年均审结超60件。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了一批高额赔偿案件。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数据权益保护、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认定问题,及时审结微信群控等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二、积极推进司法解释制定,不断完善规则体系

  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惩罚性赔偿等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断细化和完善垄断、不正当竞争领域的规则体系。

  目前,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确保修改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在积极推进反垄断司法解释二的制定工作。

  三、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安全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OPPO与西斯威尔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TCL与瑞典爱立信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等涉及全球市场的垄断案件中,积极探索和加强涉外案件司法管辖和域外法律适用的主动权,正确适用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原则,切实维护我国司法主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构建大保护格局,共同推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工作,持续释放严格治理、有力规制的强烈信号。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同时还将与竞争执法行政部门加强在信息交换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共同推动形成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高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竞争法律规则,不断破解垄断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的问题。适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竞争效能评估,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02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覆盖面广,既涉及供水服务等民生领域,也涵盖标准必要专利等高新技术领域。既包括传统的侵害商业秘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也及时回应了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问题。这些案例对于统一裁判标准、明晰裁判规则都将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

  当前,信息技术创新和平台经济的飞速发展,不断对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人民法院将坚定不移地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司法定位,为创建公平健康、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秩序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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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