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恶意营销号维护网络秩序
2021-09-22 10:19: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学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自媒体迅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一些专门营销号,他们大多以搬运他人作品来吸引粉丝,很少有原创作品,甚至为了吸引眼球而造谣,这些恶意营销行为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引起众多网友的反感。恶意营销账号之恶,在于其“奉流量为圭臬”,一切“向钱看”,为了“10万+”,当起“标题党”“造谣党”“黑公关”,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损害了广大网民利益。
眼下,一些恶意营销账号毫无敬畏,以“比烂”“比丑”心态招摇于世,为获取流量和广告进行恶意营销,无中生有造热点,引发公众强烈反感。突出表现为,有的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炮制耸人听闻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有的消解主流价值观,大打色情擦边球,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甚至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
严打恶意营销账号,要打好持久战,更要形成合力。一方面,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恶意营销账号不会自动消失,也不会主动弃恶从善,只有严厉打击,才能产生震慑作用,让恶意营销账号不敢作恶、不能作恶;另一方面,实现有效治理,还需要平台尽责。如果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恶意营销账号仍会卷土重来。只有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惩治力度,平台主动发力,实现精准管理,才能有事半功倍之效。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