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开军作专题报告
中国法院网讯(高研)9月14日,安徽省教育整顿办举办第三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安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作专题报告。
董开军强调,要秉持正确司法道路观,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深刻认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是司法道路从属政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在我国历史传统、文化传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渐进、演化的成果,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要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中央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要秉持正确司法目标观,深刻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深刻认识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要注重个案的公平正义。要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尊重民意与保持法治定力相统一,切实守住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秉持正确司法宗旨观,深刻认识司法宗旨是党的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贯彻,人民性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鲜明属性。司法机关要站稳人民立场,以司法的专业性来体现人民性。要坚持司法为民,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基本利益诉求、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和高品质生活需要,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司法便民,与时俱进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新办法,不断增加司法供给。坚持司法育民,加强以案释法,发挥个案公正裁判的行为导向、价值引领作用。
要秉持正确司法大局观,深刻认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司法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要自觉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在司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要秉持正确司法效果观,深刻认识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是在司法工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和现实路径。法律效果是基础要求,社会效果是实质要求,政治效果是更高要求。司法实践中要注重提升综合考量水平,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找寻平衡点,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理解和信任。
要秉持正确司法改革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针对司法资源供给和案件持续增长之间的矛盾问题,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放权后分散行权问题,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秉持正确司法廉洁观,深刻认识司法廉洁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也是司法职业道德、职业良知的要求。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司法不廉本身就是最大的司法不公。要筑牢政治忠诚,进一步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恪守司法良知,把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加强制约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要深刻汲取张坚、周榕、许建、宋志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坚持以案为鉴,守好司法廉洁底线。要在中央第七督导组的督导指导下,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紧扣“四项任务”,推动第二批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董开军强调,秉持正确的司法观,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矢志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