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还敢袭警 福建大田首例袭警案宣判
2021-08-19 16:01:37
中国法院网讯(黄慧 许剑萍)男子不仅醉酒驾车肇事,还对出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出言不逊,甚至将其推倒在地,准备大打出手。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黄某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之后,该院审理宣判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2021年3月9日晚,黄某在朋友家中喝酒后,自行驾驶轿车离开,适遇廖某驾驶轿车相向靠己道正常驶来,两车交会时,因黄某驾车未减速靠右行驶,致使两车相碰,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民警范某某与两名协警着警服驾驶警车前往现场处警。出警现场,民警范某某发现黄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欲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黄某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对民警某某进行言语辱骂并将某某推倒在地,欲进一步实施殴打时被群众劝阻。后黄某被赶到现场增援的民警传唤到案。
经公安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无责任。同时鉴定出,黄某的血液中含有乙醇,含量为128.77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某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