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踪造成他人感染有哪些具体责任?
2021-08-17 09:15:36 | 来源:上海青浦法院 | 作者:魏宏达
 

  近日,出现了个别违反防疫规定妨害疫情防控事件,例如“南京毛老太违反防疫规定导致扬州疫情扩散”,毛老太本人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不按规定报告行踪有哪些风险。

  先来看两个具体案例:

  案例1

  2020年1月,丁某及其家属旅居在湖北省随州市某地,后返回佛山,丁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湖北旅居史的事实,多次外出在佛山市三水、禅城等地方,造成6人被医学隔离、26人被居家隔离、丁某居住的200余人的佛山市三水区某地被封闭管控。

  法院认为,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判决丁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2

  杜某2020年1月从武汉乘火车至洛阳,后拼车回到济源。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杜某明知自己需要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未执行隔离规定,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在杜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经排查其行踪,累计共有密切接触者51人被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杜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隐瞒行踪造成他人感染有哪些具体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刑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法典也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如果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行为人无论其知道或不知道自己是病毒确诊者、携带者、疑似患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违反了法定传染病防治措施,侵害他人权益,均应依法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