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四个着力点
2021-08-06 08:32: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磊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人民法院要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加强,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旺盛活力。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86次提到“人民”一词,“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是政治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动力源泉。

  政治站位有高度,方能深入理解群众路线的精髓。我们党发展壮大的历程,就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也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人民法院要坚定政治立场,恪守群众路线。一是要持之以恒抓党史教育。从百年党史和法治史中汲取精神滋养,认真领悟马锡五、陈燕萍、宋鱼水、邹碧华等优秀法官的为民情怀和高尚品格,不断凝聚奋进力量。二是要持之以恒抓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司法审判群众观,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教育整顿,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确保司法为民观念入脑入心。三是持之以恒抓警示教育。唯有不断净化队伍,才能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不竭动力。人民法院要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利契机,做好教育整顿“回头看”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审判执行、日常纪律进行常态化督查考核,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执法办案要有温度,方能充分彰显群众路线的实效。群众路线要求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在了解实情察民意、加强沟通听民声、办事公道聚民心上多下功夫。一是要注重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和群众诉求,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原则,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联合基层组织充分做好调解工作。对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及时高效依法判决,并在判决后做好答疑工作,彰显司法裁判的引领和教化作用。二是要注重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积极实施司法救助,诉讼费当减则减、当缓则缓、当免则免,切实保障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在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力争尽早实现弱势群体受损权益。三是要注重优化升级诉讼服务。充分尊重当事人多层次、多样化的立案需求,畅通现场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需求,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在线诉讼等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服务基层要有深度,方能准确回应群众路线的要求。今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标志着诉源治理上升到国家层面。这就要求人民法院主动履职担当,调动各类解纷资源,形成化解矛盾合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利益诉求。一是要深度开展源头化解。在矛盾纠纷的萌芽阶段及时防范化解,既可以避免纠纷的扩大蔓延,也可以降低当事人化解矛盾的成本。因此,推动诉源治理的根本就是要重视纠纷的源头预防。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坚持常态化、实质化“法官进网格”,提供法律宣讲、带案下乡、指导民调、分析研判等法律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法治氛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社会治理“区域枢纽”功能,积极与镇村、街道社区及纠纷多发领域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联系,就矛盾特点、多发原因和化解路径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参与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要深入完善多元化解。通过搭建法院、司法部门与基层社区组织良性沟通的平台,构建制度化的工作网络。对于相对简单的案件以及小额标的案件,积极调动基层调解力量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对于一些专业性、行业性的矛盾纠纷,则要充分利用专业仲裁组织、行业协会、专业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妥善化解,不断构建和完善开放共享的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三是要深化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微视频、动漫等新兴宣传方式,精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畅通民众监督司法、评价司法的互动渠道,坚持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让群众“零距离”监督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等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重大案件执行、参与法院重要活动,听取意见建议。

  机制创新要有力度,方能不断延伸坚持群众路线的外延。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群众的实际需求都有很大变化,人民法院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创新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方法效果。一是要创新精准式服务大局机制。顺应转型升级发展大势,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确无重生可能的企业依法及时引导进入破产程序,探索建立破产案件简易审理、个人破产、支持管理人履职、破产财产处置等方面的新型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可以司法建议等形式深度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二是要创新融入式智慧法院模式。要实现信息技术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移动微法院等诉讼小程序、APP功能,实现民事、商事案件全流程在线流转。要充分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能力,研发和升级在线庭审系统、执行智慧分析系统等智能平台,有效服务执法办案、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三是要创新全员式审判管理体系。审判执行效率效果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管理模式尤为重要。审判理念要从“办完案件”向“办好案件”转变,以“矛盾不上交”的态度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同时,也要做到院庭长加强监督管理、审判团队人员加强自我管理、司法行政人员加强配套管理,不断健全案件全面评查、法律适用统一和案件分析研讨机制,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强化业务能力。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法院干警应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加强,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旺盛与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