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21小时153公里 法官异地高效执行获赞
2021-08-04 10:36:20 | 来源:北京丰台法院微信公众号
“非常感谢刘法官不辞辛苦前往保定冻结案款!”申请人北京银行某支行代理人张某激动地说。
该案系一起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件,北京银行某支行向北京某科技公司提供了4000万元的授信贷款,并由宁波某信息技术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到期后被执行人均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日接收到执行案件后,当天上午9点即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当天下午4点,丰台法院执行局前端速执团队常萌法官听到了北京银行某支行代理人张某的电话留言:“法官,我有紧急执行线索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宁波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河北银行保定某支行有一笔质押存单马上就要到期,能足额覆盖本案执行标的,请您尽快冻结!”收到留言后,速执团队第一时间查询该被执行人账户情况。
次日早8点半,系统反馈确有一笔质押存单,速执团队助理杜一鸣经多次电话联系该银行相关部门了解后得知无法通过网络冻结,需前往保定现场冻结该案款。考虑到速执团队的效率优先性,经向主管局长汇报后,由执行指挥中心分给后端执行团队继续办理,本案件承办法官确定为刘婷法官。当日9点,刘婷了解本案情况后,考虑到本案线索的紧急性当即前往河北保定冻结执行案款。当天下午1点,刘婷最终成功冻结该笔案款。从接到执行线索到成功冻结案款只用了21小时。刘婷电话告知申请执行人成功冻结执行案款后,申请人十分感谢法官,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异地成功冻结案款仅用21小时,北京驱车153公里前往保定,雷厉风行、高效执行的背后体现的是丰台法院执行局始终将当事人的急难盼愁记心间。下一步,丰台法院执行局会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探索提高执行效率的新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