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真实惠”消减“不敢生”顾虑
2021-07-27 09:11: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天放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的大事情,而《决定》是一套政策组合拳,针对的是放开生育的实质性问题,即针对民间“生不起”“不敢生”的痛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措施覆盖了生育全周期的支持举措,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而这些显然都是群众生育三胎的后顾之忧。
显然,育龄夫妇不愿生育三胎的主因,就是生育成本过高,主要是托幼、医疗、住房等育儿成本的巨大压力所致。社会竞争激烈,多生育一个孩子意味着更大负担。而提高“孩”动力,降低生育成本才是根本。《决定》不仅取消了社会抚养费,还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释放了积极而强烈的信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与过往的限制生育政策完全不同,表明国家对鼓励生育三胎的决心已定。
《决定》从婚恋到孕育,从生产入托再到入学等,给予了全方位兜底服务,甚至还将女性就业、生育后回归职场等给予了政策支撑;还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如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更给力的是,在减轻教育负担,以及将鼓励生育的政策延伸到税收、公租房等方面都有提及。
由此,用政策的“真实惠”打消“不敢生”的顾虑,对接公民生育权,让更多育龄夫妇有生育三胎的愿望,才能达到出台三孩政策的目的。希望这些政策的“真实惠”,尽早惠及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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