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中院——
建好党建主阵地 激活党建生产力
2021-07-06 09:04: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贺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促发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司法绩效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三,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该院坚持建好党建主阵地,推动组织设置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组织生活常态化“三化齐驱”,真正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开展9轮督导检查,纠治工作瑕疵190余处,推进“问题支部清零”。搭建文化室、学习室、活动室“三室合一”法院文化中心,一个平台多元化发展。各支部思想教育阵地、知识传授课堂、案件研讨中心“三位一体”同步推进。推行“党建积分制、党员加分制”,常态化开展党支部“五化”评比活动,文明创建、知识竞赛、阵地建设等规定动作实行排名计分,各支部的自选动作实行酌情加分,有力完善活动阵地,激发队伍活力。
该院坚持将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落实,把大局意识贯彻在审判实践中,党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着力激活党建生产力。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广大党员投身到基层一线。大力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由党员先锋带头抓诉前调解,将案外调解案数、指导诉源治理工作站化解案件数等纳入“党员加分制”,筑牢诉源治理“两道防线”,营造良好司法生态。成功选树了“全国优秀法官”张波、彭艳飞,“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欧阳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淳等一批先进典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争做精品法官。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