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司法交流中播撒合作共赢种子
2021-06-28 08:55: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100年前,山河破碎,华夏大地上风雨飘摇。

  100年后,国泰民安,世界舞台前尽显风华。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走向民族复兴的百年之路,也是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并进,共创人类美好未来的和平发展之路。

  立己达人,兼济天下。这条国际交流的康庄大道上,书写着中国司法的责任与担当。中国法院以交流促发展,以合作求共赢,以开放包容的姿态走向世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司法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中国司法方案。

  和平发展的潮流滚滚向前,中国司法高扬起风帆,踏浪前行。

  昂首阔步迈上国际交流的舞台

  百年复兴之路,走到改革开放的关键节点。和平发展大势穿越东西文明的跨度,让坚冰天堑变成通路坦途。

  1990年4月23日上午,人民大会堂洋溢着喜悦。来自6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500名中外人士相聚一堂,一同迎接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隆重开幕。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筹办大型国际会议,在多边舞台上展示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国际上公认,中国司法已昂首阔步迈上国际交流的舞台,不断为世界法治文明繁荣发展注入中国动力。

  一串不断走向开放的脚步,印刻在中国司法史上——

  1995年,第六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和第十四届亚太法协大会召开,21个国家和地区的首席大法官及亚太法协领导人汇聚北京,共话世界法治发展良策。

  2005年,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落地北京、上海,60多个国家的近1500位代表聚焦“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主题,各抒己见,凝聚共识。

  2006年,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上海举行,标志着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正式建立。

  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筹办17次大型国际会议,与1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最高司法机构及17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友好交往关系。

  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法院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历史长河中镌刻下国际交往的数个“首次”。

  2014年9月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2015年3月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2016年5月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8年3月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9年1月世界执行大会……每一次的开拓创新之举都凝聚广泛共识,备受世界瞩目。

  当岁月的风沙洗尽铅华,古老丝路焕发出新的生机。2017年9月,来自丝绸之路沿线的16个国家的司法领导人相聚中国敦煌,共商“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司法合作之策。

  当初夏的暖风轻抚洱海水面,春城昆明洋溢着交流的喜悦。2021年5月,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的各方代表激扬文字、共话未来,携手开启世界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新篇章。

  根植历史,着眼现在,面向未来——

  人民司法事业与和平发展的步伐一同前进,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国际合作谱写司法闪亮篇章。

  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催人奋进,标注大国外交的崭新高度。

  瞻大势、谋共赢,中国法院立足自身改革,不断提出司法新理念、新主张,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描绘法治蓝图,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彰显中国法治力量。

  2016年初冬,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美丽的水乡乌镇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向世界展示智慧法院建设的中国经验——

  “共同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网络司法,携手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法治化。”

  中国司法智慧,正引起全球共鸣。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7月,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上,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可。

  “坚持把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相结合,既对规避执行、干预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又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彰显法治精神”——2019年1月,世界执行大会上,中国法院为国际民事执行法治发展带来有益经验。

  截至目前,中国法院与国外司法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70多个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常态化开展环境司法案例交流和案例研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推出该组织第一部国别案例集。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的中国法院,也在更好地为世界贡献力量。

  截至2021年6月,中国已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司法协助等条约共169项,还积极参与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等多项司法合作类国际公约的制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上述国际条约的谈判,发挥重要作用。

  在发展的道路上,中国法院倡导合作精神,践行共赢理念,以开放的胸怀与世界共享发展理念,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方案。

  开拓互惠互助司法合作新领域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

  “包容普惠、互利共赢才是越走越宽的人间正道。”中国司法敞开大门、走向世界,积极与各国司法界一道共同谱写世界法治繁荣。

  2008年,中国法官赴英国高等法院交流;2014年,中国法官赴泰国参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培训;2016年,中国法官赴德国参加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

  从2007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已成功举办30多个援外法官研修班,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等58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名法官及司法官员先后来华研修。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广西基地、云南基地、江苏基地等11个国际法官交流基地相继挂牌成立,为援外法官培训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5月,英国司法周暨英国司法文化专题展在京启幕。举办国别司法周,这在中国法院历史上是第一次。以“新世纪的司法正义”为主题,第三届中英司法圆桌会议举行,双方坦诚交流,为深化中英两国司法交流合作打开新的大门。

  唯有互助互惠,方能行稳致远。截至目前,中国与新加坡已成功举办四届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司法合作助推两国全方位合作,为造福两国人民、推动区域和平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与多国最高法院举办视频会议,参加多双边司法论坛,交流分享疫情应对司法实践,共抒团结抗疫心声。

  共商共建共享的种子,正在结出丰硕的果实。

  各具魅力的法治文明在一次次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守望相助、携手共进,这条合作共赢的发展之路正以更快速度、更实效果惠及全世界。

  千秋伟业,百年只是序章。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之路,始终与世界同呼吸、共命运。步入新时代,中国法院以互惠共赢的价值追求不断收获合作共识,在和平发展浪潮中激流勇进,扬帆起航。

  时间必将见证,中国法院同世界各国司法界铺展的交流合作画卷会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