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法院巡回开庭审理“卖羊纠纷案” 现场宣传民法典
2021-06-21 11:2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富林 王彬
 




  6月19日上午,距离县城50余公里的卢氏县朱阳关镇河南村文化广场上,一场互动式庭审活动正在进行。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法官们在这里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朱阳关镇政府干部职工、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当地群众200余人,现场参与活动,旁听庭审,评判案件,在法官的带领下学习民法典。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二驻点指导组成员张献文,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萍到活动现场旁听指导。

  案情回放

  此次公开审理的是一起卖羊引发的买卖纠纷案,由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庭长王彬独任审理。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同系朱阳关镇人,相互熟识。2020年7月初,被告王某某找到原告张某某提出买羊事宜,经双方协商,原告同意将自己饲养的45只羊,以单只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原告张某某清点羊只后当场交付43只,被告王某某当即支付了5000元。次日,张某某将另外两只羊交付给王某某,王某某承诺待随后卖羊后向原告付清下余40000元欠款,未出具欠条。2021年3月22日,原告儿子找到被告索要羊款,被告称已向原告付清,双方产生纠纷。

  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受理案件后,为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普法宣传,通过案件审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学会用法律规则保护自己,决定巡回审理该案,并在开庭前通过“线上三门峡”等发布开庭公告,邀请广大群众报名旁听“当法官判案”。

  当庭调解

  当天上午9时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保证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有条不紊,节奏紧凑合理,旁听群众秩序井然,全神贯注。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分析案情,讲解证据认定规则,最终促成矛盾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以案释法

  法庭休庭期间,法官们组织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征求大家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让旁听人员来评判案件。

  在随后进行的现场释法答疑互动环节,旁听群众积极踊跃提问,卢氏法院副院长郜留剑现场释法,为大家答疑解惑,并对民法典中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讲解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告诫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应学会运用法律规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损失。

  据了解,为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今年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阳光司法”,不断创新司法服务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请您当法官”和“法院开放日”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开庭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并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治的威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醒

  在广大农村,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不及时支付价款的情,时有发生,不出具欠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一旦出现纠纷,案件事实便难以查清,对守信方维权必然造成很大困难。广大群众要学会用书面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金钱给付时,一定要记住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或尽量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为履行合同保存证据,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维权,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