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使“一把手”成为“一霸手”
2021-06-10 08:48: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学安
“一把手”要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莫让“一把手”转化成“一霸手”,从而伤害到了干部群众对党的信赖,危及党和人民事业。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提到,“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属于“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机制不完善,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监督空白,导致“一把手”权力屡屡出轨越界、霸道行权、违规用权、任性滥权,甚至以权谋私、大搞利益输送,对所在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恶劣影响。
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无论职务高低,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心存敬畏、不忘初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在遵纪守法、讲求工作方法上“一把手”切不可漠视法治,淡化纪律,做权力上的“一霸手”。更要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莫让“一把手”转化成“一霸手”,从而伤害到了干部群众对党的信赖,危及党和人民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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