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男子被判失火罪
2021-06-09 10:11: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文超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案,判决被告人胡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2021年1月13日14时许,被告人胡某到平江县石牛寨镇桂林村一个叫“詹家咀”的地方烧自家水塘边的杂草。因刮风将燃烧着的杂草吹上山,引发了森林火灾。被告人胡某积极参与灭火行动,后在当地乡镇村组人员帮助下,到17时许才将山火打灭。经平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核查鉴定,胡某失火造成过火总面积72.8亩,其中地类为乔木林地面积65.8亩,非林地面积7亩。

  事发后,被告人胡某经传唤后主动到平江县森林公安局南江派出所并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且与当地村民就失火山地的损失事宜进行过协商,出具报告取得了村民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过失引发山火,过火面积达72.8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65.8亩,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胡某案发后主动参与灭火,自动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自愿认罪认罚,且事后积极与当地村民就损失问题进行协商,取得了当地村民的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结合平江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调查评估意见及被告人胡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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