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修正草案分组审议
对被冒名入学者给予相应救济
2021-04-28 08:43: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主要对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了完善。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对被冒名者给予相应救济、对于非政府工作人员冒名顶替入学的处罚以及为孩子减负等相关建议。

  在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锐建议,在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的同时,从恢复入学资格等方面,对被冒名者给予相应救济。

  邓秀新委员认为,对于非政府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冒名顶替入学的,也应增加相应处罚条款。

  江小涓委员提出,法律应明确溯及既往:“因为在本法出台之前的行为不受本法约束,这就要明确以前发生的情况是不是要追究。”

  刘远坤委员了解到,现在中小学生大部分时间被上课和作业充斥,普遍睡眠时间不足。他提出,将“在中小学取消课外作业、取消晚自习、取消寒暑假作业”写进草案,应把孩子们从繁重的作业中解脱出来,才能真正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他们更好地成长。

  据悉,教育部正在对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校外培训管理等问题开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待条件成熟,在对教育领域法律统筹修改时,会对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为孩子减负方面的内容一并作出规定。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