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有拼多多、携程等数千家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交易总额占全市三分之一,“十四五”期间将力争成为上海在线新经济标杆区……面对日益增多的新类型案件和区域发展新需求,为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早在2018年1月即成立了上海首家互联网案件审判庭,着力打造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模式。
三年来,长宁区法院以网络强国战略和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围绕建立健全互联网诉讼规则与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推进互联网司法与传统司法有机融合,推动互联网审判与区域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为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贡献“长宁力量”,为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宁经验”。
全流程在线诉讼
不只是线上开庭那么简单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交通不便,人员流动受限,立案、开庭如何正常进行?在线庭审会不会状况百出?这些问题困扰着法院。
但对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案件审判庭的干警们来说,“网上纠纷网上审”早已成为工作常态。长宁区法院以“不间断两阶段审理模式”为设计理念,打造全市首个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庭审等全程在线的诉讼平台,集合人脸识别认证、诉状一键生成、实时证据交换、多方在线庭审、零在途文书送达、提前固定庭前准备工作等多项核心技术功能,真正实现了以“数据流”代替“文件流”,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目前,该平台已整体嵌入“上海移动微法院”系统,成为防疫常态化背景下上海法院在线诉讼的标杆。
“我们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在外地,诉讼金额也比较小,多为网上购物、预订机票酒店产生的纠纷。依托我们的全流程在线诉讼平台,非疫情期间,我们也鼓励双方当事人选择更便捷高效的线上庭审方式,以节省诉讼成本。”互联网案件审判团队负责人周泉泉介绍,线上庭审在程序和规则方面要更加严格规范,才能充分保障审判公正。“我们也在不断完善全流程在线的诉讼规则,先后出台了《互联网审判工作规程》《在线庭审规范及操作指引》《电子诉讼规则》等7份工作指引,围绕平台建设、在线诉讼等方面展开规则探索,真正实现‘以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方式和互联网司法规则审理互联网案件’。”
针对互联网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小、案件数量多的特点,长宁区法院积极推动辖区内互联网企业将小额诉讼程序、电子送达等流程纳入平台规则,与现有电子诉讼规则有效衔接。同时,探索建立在线诉源治理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纠纷化解方式。目前,长宁区法院已联合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和消保委等机构建成旅游纠纷诉源治理第三方调解平台,2019年以来累计办理旅游投诉、纠纷10481件,结案率达96.2%。
小案大道理
谱写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
今年新年伊始,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年会暨长宁区法院互联网审判三周年新闻发布会召开。会场上,会议材料中一份手掌大小、做工精美的卡包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这份名为《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的会议材料里放了5张卡纸,分别阐释了5个规则和相关案例,释法说理简洁明了。长宁区法院在对近一年审理的涉互联网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后,提炼相关裁判规则,以“规则+解读+典型案例”的形式,为日新月异的网络空间新型经营模式提供类型化的司法评价和指引。
卡纸上提到的案例,不乏一些曾引起媒体关注甚至上了“热搜”的案件。
下载杀毒软件后,一些捆绑软件也同步自动安装,这种糟糕的“冲浪”体验或许很多人都曾遇到过,但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小李却不愿选择沉默,她将杀毒软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庭经过审理,支持了小李的诉请。结合这一案例,《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中明确:经营者提供软件捆绑下载服务时,如未尽到显著的提示和告知义务,未赋予消费者选择下载的权利和独立卸载的功能,则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的侵害。
这起由消费者针对软件捆绑安装发起的侵权之诉,法院在裁判中从产品实质功能、行业技术规范及消费者权益状态三个层面界定了“强制捆绑”与“必要组合”之间的区分标准,判决还逐一评判和回应了“搭而不售”“使消费者增益”“行业惯例”等经营者通常使用的意在使其行为正当化的抗辩理由,从有偿与获益的异同、行业潜规则与正当交易惯例的区分、消费者权利的本质内涵进行分析,认定经营者的相应抗辩理由均不成立,为新形势下的类案处理以及消费者权益全面保障提供了借鉴。今年3月,该案入选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9—2020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早在一年前,长宁区法院就曾以这种特别的形式发布过规则指引。“去年我们发布了第一批10个行为规范指引,包括电商平台自主打假、互联网侵权行为保全、旅游产品默认推荐等热门典型案件,推出以后受到辖区很多互联网企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欢迎,取得了比较好的普法效果。”该院商事案件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庭长章晓琴介绍,“互联网发展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新现象、新问题,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今后我们也将通过个案审理,持续思考和提炼相关规则,不断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领互联网空间“规则之治”的征途中,长宁区法院牵头成立的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及相关互联网审判专家顾问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前沿问题,研究会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的互联网审判”等8次专题研讨会,编写出版了《互联网纠纷裁判精要》等专著,完成《涉互联网纠纷案件集中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互联网审判模式一体化建构问题研究》等3个专项研究课题,撰写《新冠疫情形势下互联网审判的应用和发展》等63篇专题论文,为互联网空间法治化、规范化、诚信化行为模式的养成提供高效、有力、及时的智慧支撑和系统化决策参考。
定向普法+靶向治疗
司法服务保障精准到位
“十四五”期间,长宁区将努力打造成为上海在线新经济发展的标杆区、智慧城市建设的样板区、智慧生活实践的最佳体验区。而在过去三年的发展和探索中,长宁区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与区域发展战略的结合点、切入点,精准出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十条意见》等工作规范,作为区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张改革特色牌之一,立足互联网审判职能,为长宁区在线新经济集聚发展持续提供司法保障。
抱团打假现象突出、低成本打假现象集中、电商平台管理责任争议凸显、商家与打假人博弈激烈……长宁区法院通过对近三年来受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和专题调研,发布了《涉职业打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总结了该类案件的主要特征和审理难点,并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如强化电商平台监管义务、规范职业打假维权行为、搭建一站式调解平台等,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倡导诚实理性的互联网交易秩序,促进互联网经济在法治轨道内健康运行。
发送审判白皮书2份、典型案例提示16件、司法建议2份……三年来,长宁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对类案争议特点、审理难点、司法应对进行详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梳理,及时捕捉互联网经济催生的法律问题、及时发掘案件审理呈现的法律漏洞、及时反馈行业发展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还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送法进园区等举措,为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解决方案。
除了定向普法,长宁区法院还创新推出司法诊断报告制度,为重点企业开展非接触式的“司法体检”。据了解,该院首份《司法诊断报告》发送给了辖区在线旅游龙头企业——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对其近3至5年涉诉案件的梳理总结,深入发掘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和法律盲点,提出针对性对策和建议,如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格式条款提示操作流程、规范信息披露方式和内容、完善平台数据保存机制和售后服务管理、注重对老年人等特殊旅游群体的服务保障等,推动企业开展“靶向治疗”,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自身规范化发展。经“诊断”和“治疗”,携程公司先后3次修改平台规则,涉诉案件降幅明显,同时也净化和规范了旅游市场环境。
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表示,该院将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审判庭的首发效应,聚焦互联网司法化和司法互联网化两大目标,探索完善互联网行业规则,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与电子证据本身属性相适应的证据认定规则,完善电子证据的采纳和采信标准;探索完善互联网案件协议管辖机制;加强互联网审判机制创新,推动“中立第三方在线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向更多领域拓展。紧盯互联网空间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持续构建彰显长宁特色的互联网诉讼新模式,以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让公平正义在数字空间不缺位、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