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执行精心策划转移财物 “老赖”与前妻、侄女、侄女婿一同获刑
2021-04-07 09:32: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振宇 古林
顾某国欠债26万元不还,为了逃避债务竟将自己名下的奔驰车过户给侄女,对外谎称抵债。近日,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某国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而顾某国的前妻、侄女和侄女婿也因共同犯罪分别获刑。
2018年2月,顾某国因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单某告到了崇川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其支付单某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26万余元。然而,该判决生效之后,顾某国担心自己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被用于偿还债务,便找前妻顾某霞商议,打算将这辆车出售变现。随后,顾某霞通过微信联系从事车险业务的侄女婿黄某兵,让黄某兵询价出售。同年6月,顾某国与顾某霞一同将奔驰轿车无偿过户给侄女顾某娟。之后,顾某霞又与黄某兵一起到二手车市场将车以11.5万元价格卖出,顾某娟从银行将11.5万元取现后交给顾某霞,顾某霞再转交给顾某国。为使整个过程显得天衣无缝,顾某国提出以虚构的借款债务、车辆抵债来圆谎。黄某兵根据顾某国的授意,打印了相应的银行流水。顾某国为侄女顾某娟编写说明书,由顾某娟在说明书上署名。
因顾某国迟迟不履行债务,单某向崇川区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但由于案涉奔驰轿车已被过户,致使法院在查控行动中未能查控到该车。
崇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顾某国在明知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无偿将名下财产转让给他人,致使人民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属于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其前妻顾某霞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侄女顾某娟和侄女婿黄某兵则因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