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
男子被以袭警罪判刑
2021-04-01 09:55: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刘佳
 

  近日,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瞿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8日晚上,丹棱县公安局民警刘某与其他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丹棱县齐乐镇某夜宵店时,发现被告人瞿某正与人打架,遂下车进行处置。刘某等民警在口头制止、警告无用的情况下,对打架人员使用催泪瓦斯。瞿某被催泪瓦斯喷中后,冲向民警刘某,将其按在地上使用拳头进行殴打,造成民警刘某头部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瞿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归案后,被告人瞿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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