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落地工作的顺利开展,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据介绍,该系统首创“小程序+PC(电脑)端”同步开发模式,实现法院裁判、管理人办理、机构保障、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信息化体系,具有统一门户、综合办理,构建“小程序大生态”协同模式,深度应用区块链技术三大技术特点,并实现了高起点的系统建设“一体化”、破产业务办理“无纸化”、破产办理全流程“阳光化”的三方面功能。
除了上线“破茧”系统为个人破产办理提供信息化平台外,深圳中院还从规范规则、府院联动、诉讼服务等重点方面逐一突破,全面保障改革落实,《条例》高效实施。
为进一步明确个人破产案件裁判思路,深圳中院破产法庭依托民法典和《条例》相关规定,以实践需求和问题解决为导向,多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反复讨论、研判,保障《条例》实施,初步统一了裁判思路。为持续支持推动破产事务机构设立,深圳中院先后向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委政法委、政研室(改革办)、编办以及市司法局针对破产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提供专业意见,大力支持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开展破产事务机构职责配置的调研工作,及时启动机制层面的衔接筹备。为全面优化个人破产诉讼服务,深圳中院及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培训指导,支持破产管理人协会于今年2月启动面向社会公众的个人破产案件免费咨询服务,为希望申请破产保护的个人提供专业支持;同时深圳破产法庭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和诉讼服务力度,推送《条例》系列解读文章、鹏法微课堂法官解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上线“深·破茧”小程序,印发便民问答指南、诉讼材料清单、信息化操作手册等,为广大群众寻求破产程序保护提供便利,做足准备工作。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在深圳合流并行,深圳成为破产制度综合试点的第一试验田。”深圳中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步,中院将会同市场监管局、破产事务管理机构等部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接入联通各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逐步打通数据梗阻、实现信息联动、保障社会监督,让个人破产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成为社会综合治理的一环,并不断增强破产办理的司法公信力。”